关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4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灾后重建)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湛江市政府拟依法征收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调塾村委会调塾村调塾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26.6666公顷,作为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4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灾后重建)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东至麻章区麻章镇调塾村调塾经济合作社土地,南至麻章区麻章镇调塾村调塾经济合作社土地,西至麻章商贸物流城规划用地,北至湖光快线;征收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调塾村委会调塾村调塾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26.6666公顷,其中农用地25.4389公顷(水田16.9274公顷、旱地2.2428公顷、园地2.0543公顷、林地3.1062公顷、农村道路0.8446公顷、坑塘水面0.2007公顷、沟渠0.0629公顷),建设用地1.2277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63万元/公顷(4.2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和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商服用地(湛江食糖物流中心)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