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1年度第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道办麻西社区居委会属下位于坡头区三柏尾村、力竹兜村以北的集体土地6.6667公顷,作为湛江市2011年度第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海东商服区土地,南至麻西社区居委会属下集体土地,西至麻西社区居委会属下集体土地,北至麻西社区居委会属下集体土地;征收麻西社区居委会属下的集体农用地6.6667公顷(含耕地0.2759公顷,园地3.4229公顷,林地1.1309公顷,坑塘水面1.4406公顷,其它农用地0.3964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耕地90万元/公顷,园地72万元/公顷,林地61.5万元/公顷,坑塘水面90万元/公顷,其它农用地90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