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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4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4-10-10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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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简街道办东简经济联合社德老、东简圩经济合作社、龙腾经济联合社龙腾上经济合作社、青南经济联合社南坡北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46.7416公顷作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4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东简经济联合社东简圩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青南经济联合社南坡北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规划东腾路,北至东简经济联合社德老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征收东简街道办东简经济联合社德老、东简圩经济合作社、龙腾经济联合社龙腾上经济合作社、青南经济联合社南坡北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46.7416公顷,其中农用地46.5874公顷(耕地24.8853公顷、园地0.3176公顷、林地21.3845公顷),建设用地0.1542公顷。分别是:

东简经济联合社德老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24.9958公顷,其中农用地24.9958公顷(耕地16.224公顷、园地0.3176公顷、林地8.4542公顷);

东简经济联合社东简圩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5.40067公顷(耕地15.2464公顷、林地9.0136公顷),建设用地0.1542公顷;

龙腾经济联合社龙腾上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5.1519公顷,其中农用地5.1519公顷(耕地2.3914公顷、林地2.7605公顷);

青南经济联合社南坡北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1933公顷,其中农用地1.1933公顷(耕地0.0371公顷、林地1.1562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全部地类统一60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和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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