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4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简街道办东简经济联合社德老、东简圩经济合作社、龙腾经济联合社龙腾上经济合作社、青南经济联合社南坡北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46.7416公顷作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4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东简经济联合社东简圩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青南经济联合社南坡北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规划东腾路,北至东简经济联合社德老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征收东简街道办东简经济联合社德老、东简圩经济合作社、龙腾经济联合社龙腾上经济合作社、青南经济联合社南坡北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46.7416公顷,其中农用地46.5874公顷(耕地24.8853公顷、园地0.3176公顷、林地21.3845公顷),建设用地0.1542公顷。分别是:
东简经济联合社德老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24.9958公顷,其中农用地24.9958公顷(耕地16.224公顷、园地0.3176公顷、林地8.4542公顷);
东简经济联合社东简圩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5.40067公顷(耕地15.2464公顷、林地9.0136公顷),建设用地0.1542公顷;
龙腾经济联合社龙腾上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5.1519公顷,其中农用地5.1519公顷(耕地2.3914公顷、林地2.7605公顷);
青南经济联合社南坡北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1933公顷,其中农用地1.1933公顷(耕地0.0371公顷、林地1.1562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全部地类统一60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和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