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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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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2012年度第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征收土地预公告

时间:2014-02-19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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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道办麻西社区、林口村、麻东村属下经济合作社位于坡头区南调街道办坡山新村以西、上高岭村以北(东接湛江市龙王湾大桥工程,南接奋勇大道北段)的集体土地15.6078公顷,作为湛江市2012年度第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地块一:东至麻西社区、林口村属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奋勇大道北段(湛江市2011年度第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西至林口村属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北至滩涂;征收林口村属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面积6.0275公顷,其中农用地5.6902公顷(耕地4.3306公顷、农村道路0.0555公顷、坑塘水面1.2807公顷、沟渠0.0234公顷),建设用地0.3373公顷;征收麻西社区属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农用地面积0.1299公顷(均为坑塘水面)。

地块一面积合计6.1574公顷,其中农用地5.8201公顷(耕地4.3306公顷、农村道路0.0555公顷、坑塘水面1.4106公顷、沟渠0.0234公顷),建设用地0.3373公顷。

地块二:东至滩涂,南至林口村属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西至滩涂,北至林口村属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征收林口村属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面积6.8312公顷,其中农用地6.6742公顷(耕地4.2491公顷、林地1.8080公顷、农村道路0.1397公顷、坑塘水面0.4774公顷),建设用地0.1570公顷;征收麻东村属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面积0.3035公顷,其中农用地0.2518公顷(耕地0.1501公顷、坑塘水面0.1017公顷),建设用地0.0517公顷。

地块二面积合计7.1347公顷,其中:农用地6.9260公顷(耕地4.3992公顷,林地1.8080公顷,农村道路0.1397公顷,坑塘水面0.5791公顷),建设用地0.2087公顷。

地块三:东至龙王湾大桥工程项目,南至麻东村属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西至滩涂,北至麻东村属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征收麻东村属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农用地面积2.3157公顷,其中农村道路0.0504公顷,坑塘水面2.2653公顷。

上述3个地块面积共15.6078公顷,其中农用地15.0618公顷(耕地8.7298公顷、林地1.8080公顷、农村道路0.2456公顷、坑塘水面4.2550公顷、沟渠0.0234公顷),建设用地0.5460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耕地90万元/公顷,林地61.5万元/公顷,农村道路90万元/公顷,沟渠90万元/公顷,坑塘水面(养殖水面)9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90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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