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1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霞山区海头街道楼下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9.1809公顷,作为湛江市2011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拟征收土地位于海湾大桥西连接线道路北侧,东至楼下村集体土地;西至楼下村集体土地;南至海湾大桥西连接线道路;北至楼下村。土地面积9.1809公顷,其中农用地7.365公顷(耕地1.0934公顷、园地3.0609公顷、有林地2.9772公顷、坑塘水面0.2335公顷),建设用地1.8159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价222万元/公顷(14.8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
(一)货币安置;
(二)留用地安置:按征地面积15%划留给被征地集体;
(三)社保安置:具体方案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订的为准。
四、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五、自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