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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灾后重建)征收(收回)土地预公告

时间:2014-06-11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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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湛江市政府拟依法征收(收回)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省道374线南侧的土地20.6740公顷(征收麻章区麻章镇迈合、迈龙、鸭曹、赤岭、英豪村委会集体土地7.9021公顷,收回广东省国营湖光农场国有土地12.7719公顷),作为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灾后重建)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面积、地类:东至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储备土地;南至湖光农场、麻章镇迈合、英豪村委会土地;西至湖光农场、麻章镇迈合村委会土地;北至麻章镇省道374线。征收(收回)总用地面积为20.6740公顷,其中农用地20.1404公顷(旱地0.7796公顷,园地19.1605公顷,林地0.0030公顷,农村道路0.1973公顷),建设用地0.0437公顷,未利用地0.4899公顷。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面积7.9021公顷,其中农用地7.5104公顷(旱地0.7079公顷、园地6.7645公顷、林地0.0018公顷、农村道路0.0362公顷),未利用地0.3917公顷。

(一)征收鸭曹村委会属下3个村属单位的集体土地1.4539公顷,其中农用地1.3669公顷(全部为园地),未利用地0.0870公顷。具体如下:三内塘村三内塘经济合作社集体农用地0.7865公顷(全部为园地);上塘村上塘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4132公顷,其中农用地0.3262公顷(全部为园地),未利用地0.0870公顷;车路溪村车路溪经济合作社集体农用地0.2542公顷(全部为园地)。

(二)征收迈合村委会龙标村龙标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4.1157公顷,其中农用地3.9722公顷(旱地0.7079公顷,园地3.2263公顷,林地0.0018公顷,农村道路0.0362公顷),未利用地0.1435公顷。

(三)征收英豪村委会冯家塘下村冯家塘下经济合作社集体农用地0.4930公顷(全部为园地)。

(四)征收赤岭村委会迴龙内村龙内经济合作社集体农用地0.9057公顷(全部为园地)。

(五)征收迈合村委会龙标村龙标经济合作社与迈龙村委会迈龙村迈龙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9338公顷,其中农用地0.7726公顷(全部为园地),未利用地0.1612公顷。

收回国营湖光农场国有土地使用权12.7719公顷,其中农用地12.6300公顷(旱地0.0717公顷、园地12.3960公顷、林地0.0012公顷、农村道路0.1611公顷),建设用地0.0437公顷,未利用地0.0982公顷。

二、拟征收(收回)土地补偿标准: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63万元/公顷(4.2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收回国有土地不涉及留用地和社保安置)。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五、自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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