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司法劳教场所建设项目用地预收回土地公告
时间:2012-07-04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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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收回广东省国营湖光农场属下的国有土地20.6917公顷,作为湛江市司法劳教场所项目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收回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土地范围:东至湛江中心看守所,南至大鹏水库,西至大鹏村集体土地,北至湛徐高速公路。用地总面积20.6917公顷,其中农用地20.6917公顷(耕地9.5187公顷、园地10.6142公顷,农村道路0.5588公顷)。
二、拟收回土地的补偿标准:参照征收邻近集体土地(六类地区)标准给予补偿,即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54.6万元/公顷(3.64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四、土地用途:特殊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收回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收回土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