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08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08-11-06 17:56:38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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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道办麻西村委会位于海湾大桥北侧的集体土地27.5275公顷,作为湛江市2008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南调住宅区项目)。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东至麻西村委会集体土地,南至海湾大道,西至麻西村委会集体土地,北至麻西村委会集体土地;征收土地面积约27.5275公顷(412.9125亩),其中农用地23.8982公顷(含耕地22.4764公顷、林地1.2869公顷、养殖水面0.1349公顷),建设用地3.2285公顷,未利用地0.4008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54.6万元/公顷(3.64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社保安置。
四、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五、自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