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0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0-09-09 16:23:33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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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东简镇庵里村委会的集体土地13.3622公顷作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0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东至庵里村委会集体土地,南至庵里村委会集体土地,西至庵里村委会集体土地,北至庵里村委会集体土地;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13.3622公顷,其中农用地9.5892公顷(含耕地4.3208公顷、林地5.2684公顷),建设用地3.6130公顷,未利用地0.1600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耕地、建设用地60万元/公顷,林地36万元/公顷,未利用地30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和社保安置等方式安置。
四、土地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