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2年度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赤坎区南桥街道百姓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3个地块面积共0.470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3310公顷,未利用地0.1394公顷。作为湛江市2012年度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方案上报省政府审核(百姓村留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地块一:东至湛江市赤坎百姓实业总公司用地,南至体育北路,西至湛江市赤坎百姓实业总公司用地,北至湛江市赤坎百姓实业总公司用地;征收百姓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面积约0.1062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地块二:东至赤坎区南桥街道文保北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南至体育北路,西至湛江市赤坎百姓实业总公司用地,北至湛江市赤坎百姓实业总公司用地;征收百姓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面积约0.174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943公顷,未利用地0.0806公顷。
地块三:东至赤坎区南桥街道文保北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南至湛江市赤坎百姓实业总公司用地,西至规划路(海祥路),北至赤坎区南桥街道文保南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征收百姓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面积约0.189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1305公顷,未利用地0.0588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98.4万元/公顷(6.56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四、土地用途:公共设施、住宅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