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0年度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1-06-13 17:00:37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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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霞山区新园街道菉塘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4.3626公顷,作为湛江市2010年度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拟征收土地位于湛江市霞山区绿村路南侧,东至湛江市法院宿舍;西至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土地、广东湛江金海粮油有限公司;南至麻章区财政局宿舍、惠丰实业有限公司;北至绿村路。拟征收土地面积4.3626公顷,其中农用地2.5788公顷(耕地1.2649公顷、坑塘水面1.3139公顷),建设用地1.7838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价98.4万元/公顷(6.56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四、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五、自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