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07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09-10-22 17:42:00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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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庄街道办龙潮村委会的集体土地2.1932公顷(其中:耕地1.7105公顷、未利用地0.4827公顷),作为湛江市2007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东至湛江新鸿业房地产公司(皇家花园),南至龙潮村留用地,西至龙潮村委会留用地,北至规划乐悠路。征收土地面积约2.1932公顷,其中:耕地1.7105公顷、未利用地0.4827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征地区片价98.4万元/公顷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四、土地用途:龙潮村委会留用地。
五、自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