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201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3-01-14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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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南三镇经济联合总社位于南三贯岛公路以南、姓游村东侧的集体土地5.3333公顷,作为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201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南三镇经济联合总社集体土地,南至南三镇经济联合总社集体土地,西至姓游村,北至南三贯岛公路;征收南三镇经济联合总社的集体土地面积5.3333公顷(其中:林地4.6768公顷、坑塘水面0.6565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林地16.2万元/公顷、坑塘水面49.3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自来水厂)
五、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