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2010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0-12-06 16:23:35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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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拟征收坡头区官渡镇岭尾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6.281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作为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2010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土地范围:东至岭尾村委会土地,南至岭尾村委会土地,西至岭尾村委会土地,北至岭尾村委会土地。征收面积约6.2813公顷(折合94.2195亩),农用地6.2813公顷(园地6.1603公顷,林地0.0715公顷,养殖水面0.0495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49.65万元/公顷(3.31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