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办调石村委会(调市、坡尾、屋仔、渔弄经济合作社)、什足村委会南山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44.3434公顷,作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拟征收土地东至什足村委会南山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什足村委会南山经济合作社、调石村委会调市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调石村委会调市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东海大道;拟征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办调石村委会(调市、坡尾、屋仔、渔弄经济合作社)、什足村委会南山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44.3434公顷,其中农用地33.3333公顷(耕地4.7946公顷、林地28.1804公顷、农村道路0.289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0.0685公顷)、建设用地11.0101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耕地、建设用地、农村道路、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60万元/公顷、林地36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和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商业、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收回土地使用权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