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1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2-01-10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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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霞山区海头街道屋山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2.8926公顷,作为湛江市2011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拟征收土地位于湛江市乐山西路南侧,东至湛江市人民中级人民法院用地;西至屋山村委会集体土地;南至银帆公园用地;北至乐山路。拟征收土地面积2.8926公顷,其中农用地2.5609公顷(全部为林地),建设用地0.3317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地补偿不分地类,统一按征地区片价98.4万元/公顷(6.56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四、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五、自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