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2012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灾后重建)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2-10-30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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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官渡镇岭尾村廻龙经济合作社位于岭尾村委会高田尾岭(廻龙果园)的集体土地2.3512公顷,作为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2012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灾后重建)。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廻龙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廻龙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岭尾村委会集体土地,北至廻龙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征收岭尾村廻龙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面积2.3512公顷,其中农用地1.1810公顷(全部为园地),未利用地1.1702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不区分具体地类,统一按规定63万元/公顷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