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湛高速公路官渡互通立交出口改造(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征收(收回)土地预公告
佛湛高速公路官渡互通立交出口改造(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立项业经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湛发改交通函〔2015〕92号批复通过,用地面积17.4908公顷,湛江市政府拟依法征收(收回)土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
该项目东至麻325国道官渡段,南至海东快线工程项目,西至三角村秀干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北至官渡高速路入口。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收(收回)土地面积: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7.4908公顷,其中农用地6.4113公顷(水田0.9487公顷、旱地1.4853公顷、园地0.4899公顷、林地1.3248公顷、坑塘水面1.4274公顷、设施农用地0.7352公顷),建设用地11.079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9.0283公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8.4625公顷。
三、拟征收(收回)土地用途:公路用地。
四、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五、拟征收(收回)土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耕地5.0万元/亩,园地4.0万元/亩,林地3.0万元/亩,坑塘水面5.0万元/亩,设施农用地5.0万元/亩,建设用地5.0万元/亩。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