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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2010年度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1-09-02 17:14:34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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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霞山区海头街道屋山村委会的集体土地13.2036公顷、楼下村委会的集体土地6.9813公顷;新兴街道后坡村委会的集体土地8.0247公顷,共征收上述集体土地28.2096公顷作为湛江市2010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拟征收土地位于椹川大道以西,东至屋山村委会集体土地;西至后坡村委会、楼下村委会集体土地;南至后坡村委会、屋山村委会集体土地;北至乐山西路。拟征收土地面积28.2096公顷,其中农用地28.0425公顷(耕地26.0594公顷、林地0.1323公顷、园地0.6497公顷、坑塘水面0.1497公顷、沟渠0.7114公顷、农村道路0.3400公顷),建设用地0.1671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地不分地类,统一按222万元/公顷(14.8万元/亩)执行。

上述征地的土地价款总额为6262.5312万元。

三、安置方式:

(一)货币安置;

(二)留用地安置:按征地面积15%划留给被征地集体;

(三)社保安置:具体方案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为准。

四、土地用途:医卫慈善用地

五、自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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