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镇昌逻村委会山尾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共4.4154公顷,作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县道X667线公路,南至山尾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西至山尾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北至山尾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征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镇昌逻村委会山尾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共4.4154公顷,其中农用地4.3843公顷(林地4.1719公顷、农村道路0.2124公顷)、建设用地0.0311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林地36万元/公顷,农村道路、建设用地60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和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