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1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简镇青南村委会、东山镇调伦村委会、东坡村委会集体土地共计33.4296公顷作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1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地块一:东至疏港大道,南至疏港大道,西至东坡村集体土地,北至东坡村集体土地;征收东山镇东坡村委会集体土地0.0121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地块二:东至东坡村集体土地,南至疏港大道,西至疏港大道,北至东坡村集体土地;征收东山镇东坡村委会集体土地0.0412公顷,其中农用地0.0403公顷(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0.0009公顷。
地块三:东至疏港大道,南至疏港大道,西至东坡村集体土地,北至疏港大道;征收东简镇调伦村委会集体土地0.0099公顷(全部建设用地)。
地块四:东至东坡、调伦村集体土地,南至中线公路,西至东坡、调伦村集体土地,北至疏港大道;征收东山镇调伦村委会集体土地6.1981公顷,其中农用地5.7713公顷(耕地3.5274公顷、林地1.2170公顷、农村道路0.027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9995公顷),建设用地0.4268公顷;征收东山镇东坡村委会集体土地1.7842公顷,其中农用地1.4000公顷(耕地0.3718公顷、林地0.000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274公顷),建设用地0.3842公顷。
地块五:东至调伦村集体土地,南至省道S288线,西至调伦村集体土地,北至中线公路;征收东山镇调伦村委会集体土地8.1541公顷,其中农用地7.5759公顷(耕地0.8368公顷、林地5.383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881公顷、其他土地0.1676公顷),建设用地0.4487公顷,未利用地0.1295公顷。
地块六:东至调伦村集体土地,南至调伦村集体土地,西至调伦村集体土地,北至省道S288线;征收东山镇调伦村委会集体土地3.0477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地块七:东至规划东腾路,南至青南村集体土地,西至青南村集体土地,北至中线公路;征收东山镇青南村委会集体土地6.7235公顷,其中农用地6.7235公顷(耕地3.2027公顷、园地2.3600公顷、林地1.1608公顷)。
地块八:东至青南村集体土地,南至青南村集体土地,西至青南村集体土地,北至中线公路;征收东山镇青南村委会的集体土地7.4588公顷,其中农用地7.4588公顷(耕地4.0630公顷、林地3.3958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耕地、建设用地、农村道路、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农用地60万元/公顷、园地48万元/公顷、林地36万元/公顷、未利用地及墓葬地30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和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