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资仓库扩建项目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07-06-25 17:16:42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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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因生产发展需要,申请扩建其位于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五路13号的湛江仓库用地。该扩建项目用地业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开展征地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和收回土地范围:东至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旧仓库用地;南至新村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水塘);西至乡村道路;北至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旧仓库用地。具体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拟征收和收回土地面积:征收和收回土地面积共3754.0平方米,全部为征收霞山区新兴街道办新村村委会的集体土地。
三、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的树木和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