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2013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灾后重建)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官渡镇麻俸村麻俸经济合作社位于官渡镇麻俸五里山地段的集体土地7.3698公顷,作为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2013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灾后重建)。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麻俸村麻俸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麻俸村麻俸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2012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灾后重建),北至麻俸村麻俸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征收麻俸村麻俸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7.3698公顷,其中:农用地3.2103公顷(耕地0.5483公顷、园地0.0801公顷、林地2.1561公顷、坑塘水面0.4258公顷),建设用地0.7031公顷,未利用地3.4564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不区分具体地类,统一按规定63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