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09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道办林口村委会和麻西村委会的集体土地23.0976公顷,作为湛江市2009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海东商服区项目)。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东至麻西村委会集体土地,南至麻西村委会集体土地,西至麻西村委会集体土地,北至林口村委会盐田垉;征收土地面积约23.0976公顷(346.4640亩),其中:麻西村委会征地面积22.3379公顷(含耕地15.0633公顷、林地2.9221公顷、养殖水面3.8599公顷,建设用地0.4926公顷);林口村委会征地面积0.7597公顷(全部为养殖水面)。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54.6万元/公顷(3.64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社保安置。
四、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