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09年度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1-09-08 17:18:06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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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霞山区新兴街道后坡村委会的集体土地1.6667公顷,作为湛江市2009年度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拟征收土地位于霞山区屋山房内村西侧,东至后坡村委会集体土地;西至后坡村委会集体土地;南至后坡村委会集体土地;北至后坡村委会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面积1.6667公顷,其中农用地1.6667公顷(耕地0.4755公顷、林地0.2442公顷、园地0.8315公顷、坑塘水面0.1155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价98.4万元/公顷(6.56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四、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五、自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