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2011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1-06-06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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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坡头镇麻登村委会属下位于坡头区海湾大桥连接线林田坉段西侧的集体土地1.4397公顷,作为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2011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海湾大桥连接线,南至鸿华混凝土搅拌站,西至吴福岭村集体土地,北至吴福岭村集体土地;征收麻登村委会属下集体土地面积约1.4397公顷,其中:农用地1.4397公顷(耕地1.3797公顷、林地0.0143公顷、沟渠0.0457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耕地(含沟渠)52.65万元/公顷,林地18.6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