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0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1-06-06 16:50:32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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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霞山区新园街道菉塘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1.1833公顷,作为湛江市2010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拟征收土地位于湛江市开发区中石化加油站东侧,东至海军航仪厂;西至湛江市开发区中石化加油站;南至菉塘河;北至湛江市昌盛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拟征收土地面积1.1833公顷,其中农用地0.7670公顷(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0.4163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分地类统一按征地区片价98.4万元/公顷(6.56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四、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五、自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