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2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庄街道办龙潮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6.8264公顷(均为建设用地),作为湛江市2012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地块一:东至中交四航局用地,南至龙潮村委会集体土地,西至龙潮村委会集体土地,北至龙潮村委会集体土地;征收泉庄街道办龙潮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5.0240公顷(均为建设用地)。
地块二:东至龙潮村委会集体土地,南至龙潮村委会集体土地,西至羽绒厂用地,北至龙潮村委会集体土地;征收泉庄街道办龙潮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1.4710公顷(均为建设用地)。
地块三:东至龙潮村委会集体土地,南至龙潮村委会集体土地,西至龙潮村委会集体土地,北至龙潮村委会集体土地;征收泉庄街道办龙潮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0.3314公顷(均为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98.4万元/公顷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四、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