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3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充分论证,市政府决定调整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及配套项目选址,作为湛江市2013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审批。该批次用地位于坡头区海东大道以西、海湾大道以南,涉及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道办麻东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约35.5075公顷。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海东大道,南至坡头区鸡咀山公路、端山村,西至南调中学、西沟尾村,北至海湾大道;征收南调街道办麻东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约35.5075公顷,其中:农用地34.6947公顷(耕地33.1265公顷、林地0.2283公顷、农村道路0.5457公顷、坑塘水面0.7942公顷),建设用地0.4314公顷,未利用地0.3814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耕地90万元/公顷,林地61.5万元/公顷,农村道路90万元/公顷,坑塘水面9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9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45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及配套项目、被征地村庄留用地等)。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