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0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2-06-05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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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道办林口村委会属下位于坡头区规划林口东路以西(屈充岭)的集体农用地0.9963公顷(全部为耕地),作为湛江市2010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林口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南至林口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西至林口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北至林口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征收林口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0.9963公顷(全部为耕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耕地90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特殊用地(军事设施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