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1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道办林口村委会、麻西社区居委会属下位于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的储备土地以东、海湾大道连接线以南的集体土地48.0055公顷,作为湛江市2011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地块一:东至湛江市2011年度第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和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的储备土地,南至担黎村、力竹兜村和三柏尾村,西至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的储备土地,北至林口村委会、麻西社区居委会属下土地;征收林口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2.5405公顷,其中农用地2.4231公顷(全部为坑塘水面),建设用地0.1174公顷;征收麻西社区居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29.9764公顷,其中农用地27.8821公顷(耕地5.0865公顷、园地4.0980公顷、林地1.3072公顷、坑塘水面16.3792公顷、其他农用地1.0112公顷),建设用地2.0943公顷。
地块二:东至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的储备土地,南至海湾大道连接线,西至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的储备土地,北至担黎村、力竹兜和三柏尾村;征收麻西社区居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15.4886公顷,其中:农用地14.0076公顷(耕地7.0502公顷、园地2.9662公顷、林地3.2665公顷、其他农用地0.7247公顷),建设用地1.4810公顷。
上述两个地块征收土地面积合计48.0055公顷,其中农用地44.3128公顷(耕地12.1367公顷、园地7.0642公顷、林地4.5737公顷、坑塘水面18.8023公顷、其他农用地1.7359公顷),建设用地3.6927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耕地90万元/公顷,园地72万元/公顷,林地61.5万元/公顷,坑塘水面(含养殖水面 )9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9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90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