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4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关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4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湛国土资(公告)〔2014〕85号根据《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湛江市政府拟依法征收麻章区麻章镇笃豪村委会(笃豪经济联合社)、英豪村委会(冯家塘上经济合作社和冯家塘下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45.6692公顷,作为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4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拟征收土地位于麻章区疏港公路东侧,东至笃豪经济联合社和冯家塘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疏港公路控制线;南至冯家塘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后笃豪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拟征收麻章区麻章镇笃豪村委会(笃豪经济联合社)、英豪村委会(冯家塘上经济合作社和冯家塘下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45.6692公顷(旱地39.1297公顷,林地5.6913公顷,坑塘水面0.8482公顷)。具体如下:笃豪村委会笃豪经济联合社集体农用地37.4583公顷(旱地31.7670公顷,林地5.6913公顷);英豪村委会冯家塘下经济合作社集体农用地6.5916公顷(旱地5.9006公顷,坑塘水面0.6910公顷);英豪村委会冯家塘上经济合作社集体农用地1.6193公顷(旱地1.4621公顷,坑塘水面0.1572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63万元/公顷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商服物流用地。
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