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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2011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2-06-05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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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霞山区海头街道陈铁村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3333公顷,作为湛江市2011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拟征收土地位于湛江大道规划路以东、海湾大桥西连接线北侧,东至陈铁村委会集体土地;西至陈铁村委会集体土地;南至陈铁村委会集体土地;北至陈铁村委会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面积3.333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水田2.6529公顷、农村道路0.2862公顷、农田水利用地0.3942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统一按征地区片价98.4万元/公顷(6.56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四、土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五、自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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