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征地信息公开 > 批次(或单次选址项目)用地名称 > 征地预公告信息

关于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2009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09-02-14 14:49:04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打印】 【字体:

根据《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南三镇东湖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0.6524公顷,作为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2009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南三大桥项目)。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东至南三镇边防派出所,南至虾塘,西至东湖村委会集体土地,北至南三贯岛公路;征收土地面积约0.6524公顷(9.786亩),其中农用地0.5988公顷(全部为耕地),未利用地0.0536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45万元/公顷(3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社保安置。

四、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