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1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山镇调伦村委会、龙头村委会,东简镇青南村委会、庵里村委会的集体土地共计29.5381公顷作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1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地块一:东至规划新区西路,南至调伦村集体土地,西至规划工业路,北至调伦村集体土地;征收东山镇调伦村委会集体土地1.4133公顷,其中农用地0.2805公顷(全部为坑塘水面)、建设用地1.1328公顷。
地块二:东至规划东腾路,南至青南、龙头村集体土地,西至规划新区西路,北至东海大道;征收东山镇调伦、龙头村委会、东简镇庵里、青南村委属下集体土地25.1248公顷,其中农用地20.6449公顷(耕地5.2777公顷、园地1.4697公顷、林地14.077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2805公顷)建设用地5.5224公顷,未利用地0.0903公顷。其中征收东山镇调伦村委会集体土地0.7018公顷,其中农用地0.7006公顷(全部为林地)、建设用地0.0012公顷;征收东山镇龙头村委会集体土地2.8207公顷,其中农用地1.8339公顷(耕地0.7884公顷、林地1.0455公顷)、建设用地0.8965公顷;未利用地0.0903公顷;征收东简镇青南村委会集体土地20.6896公顷,其中农用地17.1977公顷(耕地3.5766公顷、园地1.4697公顷、林地12.094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572公顷)、建设用地3.4919公顷;征收东简镇庵里村委会集体农用地0.9127公顷(全部为耕地)。
地块三:东至规划永通发动机厂用地,南至青南村集体土地,西至青南村集体土地,北至东海大道;征收东简镇青南村委会集体土地3.0000公顷,其中农用地3.0000公顷(耕地1.4476公顷、园地1.3153公顷、林地0.2371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耕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建设用地60万元/公顷、园地48万元/公顷、林地36万元/公顷、未利用地30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和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交通运输、工业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