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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2010年度第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2-09-28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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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麻斜街麻斜村委会属下位于坡头区麻坡公路麻斜路段以北四号门岗路口的集体土地0.0893公顷,作为湛江市2010年度第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麻斜街麻斜村委会属下集体土地,南至麻坡公路,西至四号门岗公路,北至麻斜街麻斜村委会属下集体土地;征收麻斜街麻斜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0.0893公顷(全部为耕地)。

二、    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耕地90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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