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3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收回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收回广东省国营湖光农场和麻章区新坡畜牧良种场的国有土地12.0000公顷,其中收回广东省国营湖光农场国有土地6.2576公顷,农用地6.2576公顷(耕地3.9353公顷,农村道路0.0397公顷,坑塘水面2.2826公顷);收回麻章区新坡畜牧良种场国有土地5.7424公顷,农用地5.7424公顷(耕地5.3156公顷,农村道路0.1261公顷,坑塘水面0.0023公顷,其他农用地0.2984公顷),作为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3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湛江市第二技工学校项目)。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收回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土地范围:东至湛江职教基地实训基地规划用地,南至湛江机电学校建设用地,西至新坡水库排洪河道,北至新坡水库;拟收回土地总面积12.0000公顷,其中农用地12.0000公顷(耕地9.2509公顷、农村道路0.1658公顷、坑塘水面2.2849公顷、其它土地0.2984公顷)。
二、拟收回土地的补偿标准:拟收回湖光农场和麻章区新坡畜牧良种场的土地在麻章区麻章镇范围,该项目参照征收邻近集体土地(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五类地区)标准给予补偿,即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63万元/公顷(4.2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四、土地用途:科教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收回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收回土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