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08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霞山区友谊街道石头村委会位于湖光路石头村路段北侧的三块集体土地面积共15.2538公顷, 位于东兴石头油库西边的集体土地面积2.7511公顷,合计18.0049公顷,作为湛江市2008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石头村委会留用地及霞山疏港铁路通道项目)。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地块一:东至兴隆村委会集体土地,南至南柳河,西至百儒村委会集体土地,北至百儒村委会集体土地;征收土地面积约6.406公顷(约96.09亩),其中农用地6.406公顷(全部为养殖水面)。
地块二:东至石头村委会集体土地,南至湛江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西至石头村委会集体土地,北至南柳河。土地面积约6.8767公顷(约103.1505亩),农用地6.8767公顷(全部为养殖水面)。
地块三: 东至霞山区食品公司、湖光路,南至湖光路,西至南柳河,北至石头村委会集体土地。土地面积约1.9711公顷(约29.5665亩),其中农用地1.9711 (全部为养殖水面)。
地块四:东至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油库),南至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输油管),西至疏港路,北至石头村委会集体土地。土地面积约2.7511顷(约41.2665亩),其中农用地坑塘水面2.5638公顷,建设用地0.1873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地块一、二、三: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征地区片价98.4万元/公顷(6.56万元/亩)执行。
地块四: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112.5万元/公顷(7.5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农业安置、社保安置。
四、土地用途
地块一、二、三:集体企业发展用地(留用地)。
地块四:铁路用地。
五、自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