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0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道办海东社区居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5.0758公顷,作为湛江市2010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沿海大道,南至海边,西至南油围墙,北至南调大道;征收南调街道办海东居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约5.0758公顷,其中:农用地2.6314公顷(耕地1.0473公顷、园地0.6469公顷、林地0.4924公顷、坑塘水面0.4448公顷),建设用地2.3063公顷,未利用地0.1381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耕地90万元/公顷,园地72万元/公顷,林地61.5万元/公顷,坑塘水面9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不包括墓葬地)9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45万元/公顷(包括墓葬地)。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四、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五、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