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0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南调街道办麻西社区居委会属下位于海湾大道以北(林屋村以南)的集体土地4.6827公顷,作为湛江市2010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麻西社区居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南至海湾大道,西至湛江市2008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南调住宅区项目用地),北至麻西社区居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征收麻西社区居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4.6827公顷,其中:农用地4.6783公顷(耕地3.8298公顷、林地0.7970公顷、农村道路0.0339公顷、沟渠0.0176公顷),建设用地0.0031公顷,未利用地0.0013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耕地90万元/公顷,林地61.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9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9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45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