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1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麻章区麻章镇赤岭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4.9228公顷,作为湛江市2011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拟征收土地位于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东北侧,东至赤坎区高团仔、文章村集体土地;西至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用地;南至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用地;北至麻章镇赤岭村委会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面积4.9228公顷,其中农用地4.7317公顷(含耕地0.3291公顷、园地4.3006公顷、农村道路用地0.1020公顷),建设用地0.1911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分地类统一按60.75万元/公顷执行。
三、安置方式:
(一)货币安置;
(二)留用地安置:按征地面积15%划留给被征地集体;
(三)社保安置:具体方案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为准。
四、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五、自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