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1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2-03-20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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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霞山区新兴街道后坡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土地1.6667公顷,作为湛江市2011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拟征收土地位于霞山区新兴街道后坡村北侧、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新址西侧,东至后坡村委会挖尾村集体土地;西至后坡村委会后坡村集体土地;南至后坡村委会草塘村集体土地;北至后洋村委会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面积1.6667公顷(全部为耕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分地类统一按222.0万元/公顷执行。
三、安置方式:
1、货币安置;
2、留用地安置:按征地面积15%划留给被征地集体;
3、社保安置:具体方案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为准。
四、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五、自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