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2年度第三批次城镇用地预收回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收回广东省国营湖光农场属下的国有土地8.0667公顷,作为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2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湛江市第二技工学校项目)。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收回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土地范围:东至职教基地实训基地规划用地,南至湛江机电学校建设用地,西至新坡水库排洪河道,北至新坡水库。用地总面积8.0667公顷,其中农用地8.0667公顷(耕地6.6667公顷、坑塘水面1.3158公顷,农村道路0.0842公顷)。
二、拟收回土地的补偿标准:收回湖光农场土地在麻章区麻章镇范围,该项目参照征收邻近集体土地(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五类地区)标准给予补偿,即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63万元/公顷(4.2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四、土地用途:科教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收回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收回土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