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3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依法征收麻章区麻章镇古河村经济合作社位于麻章镇疏港大道东侧的集体农用地6.6667公顷,作为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3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地块一:东至古河村集体土地,南至古河村集体土地,西至雷州青年运河,北至古河村集体土地;拟征收麻章区麻章镇古河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农用地4.1910公顷(耕地4.00公顷、农村道路0.1910公顷)。
地块二:东至古河村集体土地,南至古河村集体土地,西至古河村集体土地,北至古河村集体土地;拟征收麻章区麻章镇古河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农用地0.8592公顷(均为坑塘水面)。
地块三:东至古河村集体土地,南至古河村集体土地,西至古河村集体土地,北至古河村集体土地;拟征收麻章区麻章镇古河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农用地1.6165公顷(均为坑塘水面)。
以上三个地块共6.6667公顷,农用地6.6667公顷(耕地4.00公顷、农村道路0.1910公顷、坑塘水面2.4757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不区分具体地类,统一按63万元/公顷(4.2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社保安置。
四、土地用途:商业用地(湛江商贸物流城)。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