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3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依法征收坡头区南调街南调村角头、姓黄、姓刘、调高儿、调高等5个经济合作社位于中海油服务公司测井公司以北、坡头区南调街南调村委会调高儿村以东的集体土地7.1333公顷,作为湛江市2013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湛江市2012年度第十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南至中海油服务公司测井公司,西至坡头区南调街南调村委会调高儿村、规划路,北至南调街南调村委会调高村、规划路;拟征收坡头区南调街南调村角头、姓黄、姓刘、调高儿、调高等5个经济合作社位于中海油服务公司测井公司以北、坡头区南调街南调村委会调高儿村以东的集体土地7.1333公顷,其中:农用地6.7567公顷(耕地5.6620公顷、林地0.5878公顷、农村道路0.0822公顷、坑塘水面0.4247公顷),未利用地0.3766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耕地90万元/公顷,林地61.5万元/公顷,农村道路90万元/公顷,坑塘水面9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45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住宅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交通运输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