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201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湛江市政府拟依法征收坡头区龙头镇邓屋村大塘、油麻埇经济合作社位于坡头区龙头镇大塘村东南面乌肚大地岭的集体土地共10.0000公顷,作为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201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邓屋村油麻埇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水渠,西至邓屋村大塘经济合作社,北至坡头区龙头镇2012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邓屋村大塘、油麻埇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农用地共10.0000公顷(全部为林地),其中邓屋村委会大唐经济合作社0.6648公顷(全部为林地);邓屋村委会油麻埇经济合作社9.3352公顷(全部为林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不区分具体地类,统一按63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