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2011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依法征收南调街道办麻东村委会、坡头镇塘博委会属下位于湛江海湾大道坡头段南侧(仁海花园周边)的集体土地10.1010公顷,作为湛江市坡头区2011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市政道路及配套用地与仁海花园边角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地块一:东至塘博、麻东村委会属下集体土地,南至坡头气动钉厂用地,西至南调街道办麻东村委会属下集体土地,北至湛江海湾大道连接线;征收集体土地面积5.4023公顷,其中:征收坡头镇塘博村委会属下集体土地0.9364公顷,其中农用地0.9250公顷(全部为坑塘水面),未利用地0.0114公顷;征收南调街道办麻东村委会属下集体土地4.4659公顷,其中农用地2.5914公顷(耕地0.9913公顷、林地0.3096公顷、坑塘水面1.2905公顷),建设用地1.7393公顷,未利用地0.1352公顷。
地块二:东至坡头镇塘博村委会属下集体土地,南至湛江市俊丞贸易有限公司用地,西至湛江市俊丞贸易有限公司用地,北至南调街道办麻东村委会属下集体土地;征收南调街道办麻东村委会属下集体土地3.7914公顷,其中农用地2.8762(耕地0.1489公顷,林地2.7273公顷),建设用地0.9152公顷;征收坡头镇塘博村委会属下集体土地0.9073公顷,其中农用地0.9073公顷(全部为耕地)。
上述二个地块合计征收土地10.1010公顷,其中:农用地7.2999公顷(耕地2.0475公顷、林地3.0369公顷、坑塘水面2.2155公顷),建设用地2.6545公顷,未利用地0.1466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耕地90万元/公顷,园地72万元/公顷,林地61.5万元/公顷,养殖水面9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不包括墓葬地)9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包括墓葬地)45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公共设施用地,住宅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