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2013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时间:2013-12-25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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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依法征收坡头区南三镇田头村久恭灶经济合作社位于南三镇田头村久恭灶经济合作社的集体未利用地3.0916公顷,作为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2013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通往蓝田乡村水泥道路,南至南三镇邓屋村集体土地,西至久恭灶村集体土地,北至久恭灶村集体土地;拟征收坡头区南三镇田头村久恭灶经济合作社的集体未利用地3.0916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未利用地45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商服、住宅用地。
五、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