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3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时间:2013-12-14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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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依法征收麻章区麻章镇调塾村委会调塾村调塾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3.3333公顷(均为耕地),作为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3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拟征收土地位于海湾二期公路麻章段北侧,东至麻章镇调塾村集体土地,西至麻章镇调塾村集体土地,南至海湾二期公路,北至麻章镇调塾村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3.3333公顷(均为耕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耕地63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社保安置。
四、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五、自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