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1年度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3-07-22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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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麻章区麻章镇赤岭村委会(沙墩村沙墩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2174公顷,作为湛江市2011年度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拟征收土地位于麻章区麻章镇沙墩村北侧,东至湛江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南至麻章镇沙墩村;西至麻章镇沙墩村集体土地;北至农村道路。拟征收土地面积1.2174公顷,其中农用地0.4258公顷(园地0.2122公顷、林地0.1986公顷、农村道路0.0150公顷),建设用地0.7916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63万元/公顷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社会保障安置。
四、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五、自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7月18日